楼主: 暗香蔓延

燃烧之美禁止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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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09 19:2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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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09 19:3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很好~~赞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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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09 20: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到头了。很自以为是,还不听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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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09 20:46: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人品再次得到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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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09 20:5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把香香都能惹毛了,很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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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0 10:56:47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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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经板纸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10-10 17:4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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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0 18: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骂人固然不好,但是别这样专制啊,起码拉个帖子教育一下吧,也许人家会改,也许人家以后会对论坛做出重大贡献,也许人家以论坛为根据地,发明出一款风靡全球,男人必备的打火机。。。。。
总之,别一竿子搞死,小心扼杀天才。
附:有才的人都是一副狗屎嘴。

点评

谢谢。谢谢朋友公正的说话!!  发表于 2012-10-11 23:06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6 收起 理由
午夜酒吧 + 6 天才,加分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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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0 20: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参与评论,留个脚印我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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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08:52:21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是一个相互交流和学习的平台,恳请各版主多一些宽容和大度。当然对一些无理纠缠和人身攻击的自然要严肃处理。一家之言,如有开罪多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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