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纵情zm

澄清真相---关于论坛情况的一点说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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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5 22: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烟草的味道”和“西州月”俩会员在阐述上注意本帖子的主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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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的味道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09-05 22: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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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5 22:27:18 | 显示全部楼层
烟草也不用说得那么文绉绉吧?这不代表你文明,素质高。“天赋异bing“是这个禀,也可以是这个秉,但就不是把柄的柄哦。
海螺的话,也挺好玩,朋友对朋友的看法,会差到哪里去吗?我看你还是赶紧把签名里的“不应争虚名。”,改成“就应争虚名!”吧。
细细回味,“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说得可真不错。
不再说了,故意岔开话题搞不好就是某些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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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5 22:2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烟草的味道 于 2009-9-5 22:12 发表
呵呵,我向你道歉的部分麻烦你说清楚点,只是言语上有点得罪之处,为这个我向你道歉.至于小人这词,说实话,我早想送给阁下.你除非身有异香,天生异柄,不然你有什么值得别人贴你?诚然如你所说,你不理我了,拉我进黑名单了 ...


哈哈,其实你那里需要向我道什么歉啊,你又没有做错什么,不过是想添我脚指头罢了,老实说,第一次还是蛮舒服的,但是次数多了我感觉就向给狗咬了一样,所以在你道歉一半的时候直接拉黑,这就等于是关闸,怕被你咬,怎么,不理你难受?哈哈,有孤独症还是小时候缺少父爱?
对了,我最近一年我不看书,但是看见你就等于看见小人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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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5 22:2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20080808 于 2009-9-5 22:18 发表
请“烟草的味道”和“西州月”俩会员在阐述上注意本帖子的主题,谢谢!


哈哈,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狗若咬我,我必打狗,有请08看下,我是自卫.

[ 本帖最后由 西州月 于 2009-9-5 22: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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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5 22:3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得我眼晕,犀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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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5 22:3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烟草的味道 于 2009-9-5 22:23 发表
谢谢楼上提醒,有日子没到论坛了,自以为已经很注意言语了.只是没想到对一件事发表点看法,会引起这样的说辞,别人直接骂我,我不能一句不吭吧?呵呵
还有就是敢问版主,现在论坛改规则了?直接说粗口都不禁言了?


哈哈,是你先骂人还是我先骂人?说得自己好象很可怜的样子,这叫恶人先告状,回过来煽动论坛处理,哈哈,我是一点没有看错,狗是改不了吃屎的,小人就是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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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5 22: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D 于 2009-9-5 22:27 发表
烟草也不用说得那么文绉绉吧?这不代表你文明,素质高。“天赋异bing“是这个禀,也可以是这个秉,但就不是把柄的柄哦。
海螺的话,也挺好玩,朋友对朋友的看法,会差到哪里去吗?我看你还是赶紧把签名里的“不应争 ...


哈哈,兄弟瞎说,别人近一年一直在家看书的,而且不是看的小人书,怎么会有错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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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的味道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09-05 22: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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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的味道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09-05 22:43: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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