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271|回复: 11

灌水乐园两个反日的主题已删除

[复制链接]
vtristanm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07-25 15:4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6-07-25 16:2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日本"二字系统是否可以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07-25 16: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可以了,把violin屏了也可以的
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07-25 17: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angqinguo0312 于 2006-7-25 16:55 发表
当然可以了,把violin屏了也可以的
哈哈

这你也知道,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07-25 22: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能提出抗议么?
为什么那么多帖子都没删除偏偏删除我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07-25 22: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1.严禁发表任何关于反动,色情,政治军事类高度敏感的帖子。

这个是灌水区“版规”的第一条

可以肯定的是我没有反动。。只是一些个人观点。。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另外请斑竹解释一下什么叫“政治军事类高度敏感”的帖子?能具体一点吗?
这样说太抽象了。。见过该帖子的朋友麻烦告诉我一下我发的是否属于这类帖?
如果是
欢迎斑竹删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vtristanm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06-07-26 09: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蝴蝶梦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07-26 13: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07-26 13:4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vtristanm 于 2006-7-26 09:03 发表
我还删除了violin,zhangjie,anakin等版主发的非法文字帖子等等
非法文字帖比较敏感,今后不要发了
我理解您的抗议,但论坛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希望您也能理解!
在此vtristanm给您赔不是了!

谢谢
我也是个讲道理的人
只是不明白
我以为只删除了我的
解释清楚我明白了就好了
以后我会配合版主工作的
不好意思
该我给您道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vtristanm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06-07-26 14:2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ZFS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