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是新手,来FANS论坛发贴转让物品严格按照该版面版主目光兄的规则发贴,没有任何违规行为,但发了第一贴就出现点问题,因为该帖是在本版块发的且FANS上没有投诉建议一栏发贴在这里,希望能得到公正的解决.既然是论坛大家在不违反社区规则,不进行人身攻击的情况下发言,我想斑主也不会一个争论而删除我的帖子,不然就不叫论坛,大家就无法畅所欲言了.
我于6.13日发布了一则转让物品的帖子,今天偶然发现我的贴子被人移动到回收站了,我就感觉很奇怪,因为我严格按照规则发贴,没有任何的广告连接,图片都是自己拍摄的,后来发现是被一个叫无忌师兄的人给我移动到回收站了(目前我只知道该版面的斑主是目光兄,可能无忌同志的权力更大吧,我是新手就不得而知了).
于是我通过站内短信联系到无忌同志,原文如下:
"原始短消息: 请教问题
为什么把我发的贴子放到回收站呢?给个理由吧?我没觉得违犯社区规则啊"
无忌同志回复如下:
你好,请上传实物图片,谢谢合作
(注解:我就奇怪了,无忌同志凭什么说这不是我的实物图片,明明是我自己拍摄的啊,叹气,继续问吧)
我继续如下:
原始短消息: 请教问题
我说点过激的话你别介意,这是我自己拍摄的图片,都有原始图片,你凭什么说我的不是实物图片,连个招呼都不打就是移动了,也太霸道点了吧?这么做有点过分吧?
无忌同志回复如下:
我不介意,你是什么时间拍此图片的?
(请注意无忌同志的回答,他不是向我提供他认为我不是自己拍摄图片的证据,反而问我什么时候拍摄的,这就好象是我在市场卖东西,市场管理员过来把我的商品扔进了废品箱,通知我这个商品不是我的,是我偷别人的,有没有证据呢?没有.管理员不问我是否有进货发票或者收据来证明我是否是该商品的所有者而是问我什么时候进的商品,我有点气愤,于是继续)
原始短消息: 请教问题
第一,具体时间我忘记了
第二,你不应该以自己想象而做出判断,在没有任何证据情况你做出的行为是错误的,是完全个人意愿的行为
第三,网上这个图片我有原始图片,且没有任何人敢说这图片是他的
第四,以后请注意自己的行为,你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也要对这里的用户负责
第五,请将我的原贴回复,如有疑问我将提供证据
第六,因为你错误的移动,导致我出机不顺,你是否应该道歉?请给个说法!!!
无忌同志回复如下:
请先给我一个更加相信你的理由.顺便提醒你,我不需要具体时间,只要大概就可以.谢谢合作
(我都快倒了,说了这么多无忌同志还是没有拿出证据说我的图片不是我自己的图片,还要让我给他一个让他相信的理由,那我准备给无忌同志我自己拍摄的原始图片了,于是继续)
原始短消息: 请教问题
1.你要注意,你说我的照片不是我自己拍摄的,不是自己的实物照片,这是你举证而不是让我举证,你既然做出来了移动就应该有充分证据,就象法官判决一样是要有证据才能做出判决的,这已经是你的不对了.我已经说过了我的理由:我自己拍摄的,我有原图,且没有任何人能说这图片是他自己的,且说过如果你需要我可以提供原图.
2.时间是上周五左右.
3.既然你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那我只能请大家给我们之间的事情做评价了
4.既然你这么做,请你自己做的公平些,FANS上那么多不是自己拍摄的,.你怎么不去管那些很明显不是自己拍摄的而非要针对我已经跟你说过是自己拍摄的呢?
5.难道我们每一个人上传图片都得给你说一些让你信服是自己拍摄的理由你的才不给把贴子移动吗?
6.你认识的朋友发的确帖子有不少不是自己拍摄的,你为什么不去追究,这些图片别说是你,连我这个新手一看就不是自己拍摄的,你如何做解释?
7,.好好反省一下自己的行为吧,不要不好收场让自己下不了台
无忌同志回复如下:
那请你就去帮我收场吧. 事实胜于雄辩
(请看看我们的无忌同志的处理问题的态度吧:
1.就是不跟我要原始图片依然如故的按照自己的感觉判定我的图片是COPY别人的,我已经说可以提供原始图片了,这位仁兄还固执己见,继续错误下去,说出了一句很经典的话:事实胜于雄辩.
2咱这里面连我这个新手都能看出有不少图片都不是网友自己拍摄的,难道无忌同志看不出来?在这里我不想得罪人所以也就不举证了不想得罪人,就怪了我自己拍摄的图片无忌同志一眼就看出来是COPY别人的,再说了,这应该无忌同志给我说明我抄袭谁的图片好让我心服口服啊,而在这点无忌同志没有这么做,仅仅凭借感觉一下就把我给毙了,我想稍微懂点法律的人都知道法官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违法得先给出违法的证据才能判定枪毙而不是先毙了再让犯人提供他不犯罪的证据吧.
3.我们不知道以后再发贴转让物品是不是要先给无忌同志一个信服的理由陈述自己的图片如何是自己的才能上传呢?
4.做为新手,很明显我个人在这里遇到了不公正待遇,要管理图片大家都一样,不能欺生吧?否则就成了裙带关系,以后新人谁还来啊?
5.强烈希望在删除贴子之前要有证据该贴子违规或别人有疑义,或者通知发贴人,要尊重来这里的每一个FANS,应该这里是大家的天堂,而不是某个人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吧?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只要按照规定做,谁都不会有意见.
6.无忌同志的回复是:"请你就去帮我收场吧. 事实胜于雄辩".说到底,还是拿不出自己的证据,还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好,那就COPY他一句话: 事实胜于雄辩!!!!)
以上用词没有任何人身攻击,仅仅是就事论事,FANS上的每一个网友都有言论的自由权利,只要说的是事实,不进行人身攻击.希望大家给我评评理,寒心啊.
-------一个FANS的感叹,气愤,无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