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往生刑

请版主判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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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21 14:44:3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帖子按照版规延时,应该是 往生刑21时35分26秒出价230 是最终节拍价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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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21 15: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jf6563231 发表于 2015-7-21 14:36
虽说买家都希望看上的东西以低价拍得,
但我本人而言看上后基本就不会管其它人
用什么心理战或另外什么 ...

因人而异吧...我们也说是随口说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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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21 15: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ihvtog 于 2015-7-21 15:29 编辑
duxy 发表于 2015-7-21 13:22
这一点拍卖版规有明确的举例说明, 算!

题外话,你签名里面的骆驼z214不错,什么时候不想烧了,扔给 ...

个人感觉版规有歧义,21时30分00秒至21时34分59秒是5分钟,21时35分00秒已经是5分钟外了,
版规描述:关于延时拍卖的规则

拍品截标时间到达之后5分钟内有人出价,从本次出价起延时5分钟截标,如本次出价之后5分钟内仍有人出价,仍视为有效,依次顺延,直至最后出价超过5分钟无人竞标,视本拍品截标。

即设置拍卖结束时间为21:00:00,则在21:05:00之内的出价都算有效。例如在21:01:50时间有人出价,则拍卖结束时间自动延长到21:06:50。如果在这5分钟不断有新的出价,系统会再次延长5分钟,以此类推

并没有指明21:05:00这个时间点是在之内还是之外。虽然还没有出现过此类纠纷,但还是存在此种可能。相信论坛认为21时04分59秒是最后有效的时间点的不止我一个,在此提个建议修改一下版规,明确21:05:00属于之内还是之外,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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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21 15:51:28 | 显示全部楼层
ihvtog 发表于 2015-7-21 15:25
个人感觉版规有歧义,21时30分00秒至21时34分59秒是5分钟,21时35分00秒已经是5分钟外了,
版规描述:关 ...

版规已经明确标注: 即设置拍卖结束时间为21:00:00,则在21:05:00之内的出价都算有效

一秒之差尽管有些悖于常理,但是既然版规这么定了,大多数人也都这么遵守了,也就不能成为提出异议的根据了。  同时,我们会商议一下,看能否做出调整。

点评

有劳版主,一直存疑所以借此贴问个明白,谢谢。  发表于 2015-7-2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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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21 16:34:35 | 显示全部楼层
jokekong 发表于 2015-7-21 00:04
首先,我承认,当时我的节拍时间是比论坛时间稍早了几秒,毕竟电脑上的时间跟论坛的有少许误差,这个我先给 ...

请卖家说一下,这个机器最终到底是以什么价格出的? 300?还是230?还是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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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21 17: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duxy 发表于 2015-7-21 16:34
请卖家说一下,这个机器最终到底是以什么价格出的? 300?还是230?还是210?

300包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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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21 17:2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uxy 于 2015-7-21 17:32 编辑


我个人认为这个价格不合理。

1.首先你误解版规,210宣布成交。
2.往生刑230出价有效。
3.你违规宣布延时,造成两个买家再次加价。

综上所述,不能因为你的错误,让买家承担多出的一部分价格。

我认为应该这样处理,按照版规应该以230的价格出给往生刑,如果你执意出给tomodaqi,则应该是按照你开始确认的210.   同时,如往生刑不同意调解,则应该按照版规对你进行警告或者禁拍处理。  

如果最后300成交,则为违规交易,对买家不公平,应该对你进行禁拍或者封号,以维护论坛拍卖的严肃性。


上述个人观点,最终决定还需拍卖版主确定,买家卖家三方及时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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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21 17:3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曾在私信中给楼主说过他下次要是再喜欢这我的机子,再来拍的话,我给予优惠20元的政策,这点我是没什么问题的~毕竟他付出了时间去拍,的确我也是有出错,但如果我把所高出来的利润都归他所有,那对另一位买家也不公平啊~他多用了80元去买这机子就为了给这80元给这个抬他价的人,而我这个卖家也因一个没有从没给我付款的陌生人去给这原应该是我个人的利润~我也会心里不平衡吧~利润让出可以,但不能全部,也不能用这种未知道是否交易成功的订单而去付款~弘版觉得是这样吗?

至于昨天到现在,我也真的很想知道楼主是怎么想的,究竟需要什么~想要什么~而不是单发了句我们事务处理见,就不见踪影~该帖子至今已经28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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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21 17:43:07 | 显示全部楼层
duxy 发表于 2015-7-21 17:29
我个人认为这个价格不合理。

1.首先你误解版规,210宣布成交。

我是错了~是错就该认~我会把210以上的所有利润归还给买家,版主说出的处理方法,我均无异议,但我也想听到往生刑这位出价者的说法~我道歉不少了~也真的是诚心的~但怎么发帖后就不见人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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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07-21 17:55: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FISH698520 发表于 2015-7-21 01:28
先给好久不见的楼主问声好...(不管你到底记不记得我,呵呵)
印象中楼主本不是那么较真的人.这次既然发帖 ...

来了,哈哈,怎么会忘记,这机子大底刻,又是镀金,褪了就是铜机,我同龄就缺这两个元素的,所以就盯上了,可惜与我无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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