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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诚的公开对小丫么小2狼做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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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8-15 13:3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此次拍卖纠纷事情:03年全新万宝路金沙,原盒原说。

因为自己是新手,没有弄明白拍卖区对延时的规定,在别人延时出价的时候,我就迷胡了,不知道怎么判断哪一个是正确的出价,导致了此次拍卖事件,在这里我公开的真诚的对小丫么小2狼做出道歉,真的很对不起您,希望您能原谅我,能给我点时间让我在论坛里继续学习,您要是有什么想法或者要求,咱们可以私底下聊,小丫么小2狼您看行吗?

我的语言组织能力不行,小丫么小2狼您要是有什么想法或者要求,咱们私下聊。
发表于 2013-08-15 13: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情绝不妥协, 你该致以歉意的是130的买家不是我。

因为是你的问题, 宣布我中拍, 我才没有对自己所出的价格进行再次的加价。

既然是拍卖, 违规当然该取消拍卖资格, 可是拍卖的结果已经是既定的。

换句话说, 千万条规矩,都改遍不了你的那句 恭喜中拍。


我什么都不要, 就要那个07年的207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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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8-15 13: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望朋友们 希望能淡定的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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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8-15 16:5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淡定呀!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互让一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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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8-16 09: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丫么小2狼 发表于 2013-8-15 13:43
这件事情绝不妥协, 你该致以歉意的是130的买家不是我。

因为是你的问题, 宣布我中拍, 我才没有对自己 ...

其实我说兄弟,从法律的逻辑角度来讲,拍卖者在不违反拍卖规则的前提下,宣判才是有效的。换句话说,拍卖者在宣判兄弟中标那一刻,已经是违反拍卖规则而操作,理应无效。拍卖规则双方都要遵守,拍卖者确实违反规则提前宣布兄弟中标,但兄弟不能因此也违反规则认同这个中标。我想就算走法律程序仲裁,法官也会这么按逻辑处理。但法不外乎人情,因此,最后只有兄弟跟拍卖者进行庭外私了。题外话:这事情非常简单,拍卖者多加几十元恳请真正中标者让机子给兄弟你出的价格买下就完事了,毕竟拍卖者直接引起了这次纠纷,理应承担一部分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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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8-16 16:3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基凡氏 发表于 2013-8-16 09:13
其实我说兄弟,从法律的逻辑角度来讲,拍卖者在不违反拍卖规则的前提下,宣判才是有效的。换句话说,拍卖 ...

基本赞同基凡氏朋友的观点,但我也说说我的看法,这件事情明显是卖家的责任,对拍卖版规的不熟悉就贸然声称结拍,造成这个不必要误会。
作为论坛来说,不好处理这纠纷,既没有收取拍卖保证金,也对双方无法进行实质的制约,所以论坛只能提供一个平台,方便大家参与置换为目的,作为制约的手段无非是禁止此卖家参与拍卖活动多少时间而已。
在此,小丫么小2狼 同学把心放开,得饶人处且饶人,卖家公开发帖道歉,也是表示一种诚意,就接受了吧,或许这样还得到一个朋友,百十块钱的东西不值得这样纠结,理是理,但也不排除情,情理不分,放下它,自我感觉也轻松许多,我在理方面绝对支持你,但从情方面来说,大家都退一步,解决问题有很多种方法,有些事没必要去走进死胡同。
再这么说,卖家不理你的诉求,或换个ID,你怎么嚷嚷也不搭理你,交易私下继续进行,你能有什么办法呢?你要对方提供户口所在地或个人信息,人家就给你啊,所以说过去吧,接受卖家的道歉,自己长长吐口气,看看别的有什么喜欢zippo,规则在那摆着。
我这是代表个人观点,同时也是劝劝你,别去生气了,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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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2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08-16 16:45: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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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8-23 08:2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吧,我已经发帖表示了我的看法,不过已经到现在了,还是协商和气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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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8-24 21:2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和气生财,卖家也给你道歉了,也表示了他是新手不太懂规矩,都是Z友你那口气也争了,脸也长了!何苦死死的咬着人家不放呢!!难到那机子是地球唯一的一个?以后不再有?劝XD一句,交朋友混社会意思到了就行,凡事太过较真别人没意思至于,你自己也不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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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8-24 21:4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阿桑哥 发表于 2013-8-16 16:38
基本赞同基凡氏朋友的观点,但我也说说我的看法,这件事情明显是卖家的责任,对拍卖版规的不熟悉就贸然声 ...

得饶人处且饶人,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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