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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纵情事件”,一个小人物不得不上来冒两个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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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6 03:2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很久以前喜欢上了ZIPPO,两年多前终于找到了ZIPPOFANS这个Z友的组织,一直坚持至今,打开网页依然首先习惯性的进坛里溜达一圈,尽管多数时候在潜水。
不可否认,这是我目前最喜欢的,带给我最多乐趣的一个论坛。
比起论坛里很多前辈,包括很多后起之秀而言,本人确实只能算是一个小人物,但是,关于“纵情事件”,关注到现在,我不得不站出来说两句了。
查阅我之前的帖子以及部分回复可以发现,我是目前论坛里所说的所谓“挺纵”的,但是我以人格担保,包括两年多时间换来的ID被封的风险作为代价,保证以下言论属实!
1.刚查了下淘宝记录,认识纵情应该是进入本论坛两个多月,迄今为止快两年了;因为对Z的激情过后归于平静,到此时此刻,有大半年没和纵情联系过了。
2.与纵情的交易金额没有仔细统计过,但保守估计在万元以上;换句话讲,本人的几十只机器,绝大部分源于纵情的店铺。
3.所有与纵情交易的机器,没有任何质量与所谓“品相”问题;唯一一只镜面铜万机有毛细划痕,收货提出异议后,纵情做了具体解释,详细告之处理方法,并承诺:如不愿处理或处理后达不到理想效果可退货。
4.出于一个正常成年人的消费理智,所有与纵情交易的机器,本人均认真比较、分析过成交价格,未发现任何所谓“暴利”问题。
5.本人非常钦佩纵情的专业精神,纵情对本人在对Z的认识以及收藏定位等方面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论坛此次爆发的“纵情事件”,本人发表以下观点,如管理层认为不妥或过激,可以封本人ID.
1.强烈鄙视小号发表言论,所谓“大丈夫,行不改名,坐不改姓!”的道理再简单不过。一个人注册N多个小号发表言论,混淆视听是很简单的。
2.关于此事件的众多回帖中,有相当比例的回帖在事情真相并未明了的前提下进行人身攻击,甚至不文明用语,更甚有版主参与其中,管理层视而不见。
3.事件发展至今,孰是孰非,并未有明确定论。“投诉方”的证据并不确凿有力;而纵情又认为有苦难言,不便举证。个人认为,以“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管理层应积极处理此事,而不是“快刀斩乱麻”,顺其自然。
4.不怀疑任何版主在Z领域的专业水准,但是作为一个大型的专业论坛的管理者,部分版主的言行让人大跌眼镜。
5.在未公示确凿证据,对事件给予准确定性的情况下,关闭纵情的版块,个人认为有“先斩后奏”之嫌。

言毕,罢了!
发表于 2009-09-06 03:4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的是他以往是付出,反对的是他以旧当新。。。
古语有云:一失足成千古恨!
以致成今天的“万古罪人”。
所以目光长远的商家必须做到“步步为营”,
一个错失已经以往辛苦建立的长城摧毁,这就是群众的力量。
对过失不勇敢承担者,唯一的解释就是不觉得自己有错,,,意识问题!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度量,
只是作为卖家就应该得以大部分人认可的度量为自己的度量,这就是市场!
一直费解的是为什么同样的东西就只有某些品牌能卖起价?
可能这就是品牌的魅力,
今天之后我们还会选择盲目和羊群吗?
相信大部分的答案都是一致的。
我一直相信“纸包不住火”的同时也得看看纸有多大,火又又多大。。。
一切交给时间吧,该遗忘的就遗忘,
毕竟钱在自己手中,绝对可以选择买哪些。
论坛和我们都需要继续沉淀,
对的继续发扬,错的就应该纠正,
小学生就开始学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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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6 04:54:0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是复杂的动物

是非功过 还是一分为二最能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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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6 05: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LZ层层设防,再来一招:如管理层认为不妥或过激,可以封本人ID。
LZ所言5点,点点自相矛盾。
1.强烈鄙视小号发表言论,所谓“大丈夫,行不改名,坐不改姓!”的道理再简单不过。一个人注册N多个小号发表言论,混淆视听是很简单的。
2.关于此事件的众多回帖中,有相当比例的回帖在事情真相并未明了的前提下进行人身攻击,甚至不文明用语,更甚有版主参与其中,管理层视而不见。
3.事件发展至今,孰是孰非,并未有明确定论。“投诉方”的证据并不确凿有力;而纵情又认为有苦难言,不便举证。个人认为,以“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管理层应积极处理此事,而不是“快刀斩乱麻”,顺其自然。
4.不怀疑任何版主在Z领域的专业水准,但是作为一个大型的专业论坛的管理者,部分版主的言行让人大跌眼镜。
5.在未公示确凿证据,对事件给予准确定性的情况下,关闭纵情的版块,个人认为有“先斩后奏”之嫌。
第一点定位:一个人注册N多个小号发表言论,混淆视听是很简单的。与自己第三点据说:证据并不确凿有力。是矛盾或异曲同工?!
第二点的定位,LZ可不是变相对会员发言的禁闭,对版主和论坛管理层进行人身攻击?!附整个事件的第一帖链接:http://www.zippofans.com/thread-171910-14-1.html
第三点LZ的:证据并不确凿有力,有苦难言定义,论证出:管理层不积极处理此事,而是“快刀斩乱麻”?!
第四点不是:不怀疑中的怀疑?!
第五点为什么对有异议的老机代购区版块暂作关闭,会有“先斩后奏”之嫌呢?尚且“午夜酒吧”管理员发帖说明了。附链接:http://www.zippofans.com/thread-17206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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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6 05:0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aptainpu 于 2009-9-6 03:24 发表
2.关于此事件的众多回帖中,有相当比例的回帖在事情真相并未明了的前提下进行人身攻击,甚至不文明用语,更甚有版主参与其中,管理层视而不见。

貌似有进行人身攻击或者不文明用语的是两个本身有过节的人在互嗑而已~与那个事件豪无关系~而且版主也明确指出他们的互喷已经背离了帖子的主题
其他倒纵的z友也并未使用不文明用语或对纵情进行人身攻击~顶多有2-3个人的语气有些讽刺的意味在里面~其中一个也被版主删掉了~你光说挺纵的人帖被删~怎么没说倒纵的人帖被删~也可能你并没有完整的看过那些帖?如果你真的没能完整的看完整个事件~那么你所谓的“不得不说两句”也无非是亲友团的嫌疑比较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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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6 06: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PAT.2023695 于 2009-9-6 04:54 发表
人是复杂的动物

是非功过 还是一分为二最能服众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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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6 09: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用西周前辈的话说,这回要是是个普通会员,早被喷死了...纵情的地位、实力、影响,大家都是很了解的,所以管理层采用了这么久的时间来处理...还有...LZ说的很多都是与纵情以往的交流,受益匪浅,这点我想也是肯定的,很多朋友不也是挺纵的么,毕竟纵情的实力摆在那。同时我认为在纵情那收获了自己心仪爱机的人不在少数。但是,这些都不足以成为他这回“无过”的理由...其他的就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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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6 09:25: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楼主所言有枪手嫌疑,证据已经再明白不过了,我觉得任何有正常分析能力的人都可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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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hai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09-06 11:3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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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6 11: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再搞下去真没啥意思了......

该消停就消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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