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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情注意,如继续造谣生事不思悔改,我会行使我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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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5 23: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纵情,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错就改乃丈夫所为,这几天你拿删晖弟弟两个回复做文章,我不予理睬你,但不是怕你。我与你无任何冤仇更没有任何商业利益冲突,作为论坛的超级版主,论坛赋予我管理的权限,在此次事件中,你的解释苍白无力,这是有目共睹的。管理员午夜酒吧因为你的这个事件,如何处理,慎重了又慎重,不仅仅因为你是版主,更是不想冤枉你,说话做事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在这个事件上,论坛管理层做出决定也是出于论坛大局为重。
晖弟弟的两个回复出现在你的解释贴中,作为版主是不应该出来袒护你,两个帖子的内容,大家也看的非常清楚,第一个是,相信你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说实话,我也不相信你能做出这样的事情。第二,是要买家将你这个银机买去,拿出来做证据。你觉得有这个可行性大吗?说是对你有利的回复,实则给你解释添乱,更是一个版主不应该掺和的事情。
我作为超级版主,有监督版主的权限,是分内之事,跟你没关系。
在此次对你如何处理你的问题上,我是投了取消你版主的票,而且是第一个投的。
本不想理睬你,但你无中生有造谣惑众,我也不会不理了,请自重!
诚信做人,踏实做生意,是你现在需要学的。
在错误的道路上不要走的过远,我从不吓唬任何会员,请你相信我说的话。
发表于 2009-09-05 23:58:02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有阿桑哥的存在,这片热土会成为更多zippo爱好者的精神家园。
对这个帖子不发表任何评论,如果版主觉得不妥可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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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6 00: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威望+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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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6 00: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阿桑哥☆”超级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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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6 00: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已决定就此事不想做任何回复了。看到阿桑哥的帖子,没忍住。支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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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6 00: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靠!!!牛逼透顶的宣言!!看得舒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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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6 00: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尊重并且理解管理层作出的决定!
这是我任版主以来遇到最慎重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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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6 00: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强贴留名,
俺是小人物,应该不会被河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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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6 00: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版主不用发这说明贴,大家也看得明白怎么回事。
再这么下去,整个论坛都会是这件事的陪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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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6 00:2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天来看得都有些窝火,大侠东拉西扯一通,到底也没解释出个道道来,白费了那么多哥们在里面和稀泥给某些人留台阶下,看来是真不能再“和谐”了。
老实人不是不说话,是不轻易发火,山东哥们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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