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ippo太疯狂

最后一帖 公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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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3 23: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晖弟弟 于 2009-9-3 22:54 发表
我觉得吧,公道自在人心,是非自有天定,还是请管理员定夺

请管理员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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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3 23: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咕~~(╯﹏╰)b
事情大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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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3 23:34: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就洗洗变的干净点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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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3 23:45: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就擦擦变的明亮了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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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4 00: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夜深了。我也要洗洗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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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4 07: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奇怪为什么当事人不出来对质解释,如果是谣言就要赶紧澄清,如果真如楼主所说,道歉大家也都会原谅,如果想拖到不了了之,不仅让自己苦心经营的诚信瞬间土崩瓦解,也让老人对论坛的公信力失去信心,让新人对ZIPPOFANS的权威性生出质疑,实在是两败俱伤之举,敢做敢当,谣言止于智者,还是那句话,说难听点,真相是时间拖不掉的,乌龟和男人,一念之间,楼主已经找出了证据,而被告你呢?
希望论坛是真正为喜欢ZIPPO的人解决问题的,而不是让论坛成为利用大家的信任实施某种盈利手段的人圈钱的地方(前提是如果谣言成为事实的话)。
老话,有时候过错是可以利用贡献来弥补,但是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的时机,如今论坛的时机尚在,当时机失去,百样功难抵一样错。
望被告深思熟虑,赶紧告明真相,而非拖时间写剧本打出破绽众多的悲情牌,坛友都不是笨蛋,别让自己悲剧了!
否则最后会像NGA论坛里的被众人口诛笔伐的第七天堂一样。(玩WOW的估计都知道蛋刀门)。
真相出来前的最后一帖。
我国刑法规定,包庇同属从犯!重申:此事或关系到ZIPPOFANS公信力的命运方向。

[ 本帖最后由 fuyeting 于 2009-9-4 07: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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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4 07:27:04 | 显示全部楼层
空穴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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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4 07:5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个普通的Z友。
真心的希望这个论坛不要倒下去。
真心的希望这个论坛健康茁壮的发展下去。
——附上中国一句老话:该断不断,必有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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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hai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09-04 08: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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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4 09: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结果想象得到,没兴趣,有兴趣的是处理过程,哈哈,搬张双人床躺了继续看,只想说一句,如果这事发生在新人身上,死100次也有了,口水淹也给淹死了,但是换了个人,现在的论坛处理是,第一季,不要求被投诉人做解释做回应,第二季,采用手段锁帖,现在等第三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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