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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贴,请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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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4 13:3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schdain 于 2020-12-23 12:48 编辑

老贴,请删除,谢谢
发表于 2008-11-14 13:4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

不能让无良的人在这里倒卖机器!

论坛不是卖假卖赃货的地方!

骗子绝对不可以随便注册一个ID就可以公然利用论坛良好平台出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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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4 13:4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有过劣迹前科的,事情不解决,应当禁止发布转让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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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4 13:4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是个建议。
至于上面两位朋友的情况,我不了解,也不发表任何声明。
一切还由坛子里的朋友看,一切更有坛子里的老大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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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l4326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8-11-14 13:57: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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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4 14:28:33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让区像个早市 都在做生意 不像转让交流 互通有无的平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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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4 16: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和几位版主共同商量下
多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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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4 20:54: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建议是有一定道理滴
类似于信用制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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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5 00: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建议还是朝良性发展的,就像淘宝也有身份证认证才能卖东西,光注册个ID就能卖东西,可能对于zippo这坛浑水有点太简单,而且论坛里面的交易,大家都是基于这个平台,和对这个平台的信任才来买卖,如果出发点不良的人可能会转这个空子。而且多次的争论其实都是基于品相问题的差异而产生的,对于论坛的卖家自己商品出售品相也有相对的要求也是必要的。我每天都上论坛几次,几乎每个版都去看,除了灌水区。呵呵。对于小白的人还是觉得不错的,对品相的要求是比较严格。这个也是情有可原,毕竟是收藏不是使用。所以大家买卖的时候对品相说清楚点,以后就不会那么纷争了。以和为贵嘛~~~呵呵。商家:和气才能生财。藏友:和气才能有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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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5 00:3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alvin-chow 于 2008-11-15 00:21 发表
这个建议还是朝良性发展的,就像淘宝也有身份证认证才能卖东西,光注册个ID就能卖东西,可能对于zippo这坛浑水有点太简单,而且论坛里面的交易,大家都是基于这个平台,和对这个平台的信任才来买卖,如果出发点不良的 ...


我没有跟Zippo收藏家买过东西,以前一直是朋友,他在我朋友群里,我也在他的万群里.

就是把他当朋友,我才介绍我的朋友跟他拿机器,出了问题,你不解决,你逃避

你把我踢出群,把论坛ID仍了,把QQ仍了,你对得起我这个当你是朋友的人吗?????????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2个ID是同一个人.

我的买品和卖品如何,和我交易过的人都知道,我问心无愧!有问题你说清楚,不是隐瞒,有问题的机器你说清楚,我可以不要,我要了就是我承认瑕疵, 我绝无2话.

还是那句话,都是大老爷们,能做朋友的,我当朋友处,不能做朋友的,当陌生人处,欺骗和挑衅我,或者我的朋友,我坚决当敌人对待!

鲁迅先生说,"痛打落水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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